社團注意事項
入場安排:
離場安排:
會場內相關規定:
販售物規定:
販售及展示成人向物品相關規定:
【第II類】- 不雅: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
【第III類】-淫褻:完全禁止發布
WARNING︰THIS ARTICLE CONTAINS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 AND MAY NOT BE DISTRIBUTED , CIRCULATED , SOLD, HIRED , GIVEN , LENT , SHOWN , 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警告︰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2) 如封面或封底屬不雅,物品須以不透明封套密封,封套上只能展示該物品的名稱、發布日期、發行期數及售價;
3) 不可向十八歲以下人士進行販賣;
4) 須清楚而顯眼地印上其出版人的姓名或名稱、營業地點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
- 各參展社團的負責人及成員請於活動當日 11:00am - 12:00pm 期間到達會場的社團入場報到處報到。
- 每個攤位最多可同時三人入場 (包括負責人),攤位費用已包含一位成員之入場費及一本場刊,其餘兩位成員均需另外購票入場 (入場費會包含場刊)。
- 負責人報到時請向工作人員出示確認電郵(手機/列印本均可)作社團入場證明,即可領取場刊及購票,前往攤位佈置。
- 各參展社團的負責人及成員於進場後可以開始佈置攤位,請各參展社團於 12:30pm 開放一般入場人士入場前完成攤位的佈置作業。
- 請各參展社團確保所有攤位的佈置及裝飾絕對安全及穩固,若因攤位的佈置而傷及任何人員或造成任何財物損失,參展社團的負責人需負上全部責任。
-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終止任何違反規則或主辦單位認為有危險性的佈置工程,參展社團不得因此向主辦單位索償。
- 請勿佔用會場通道及社團後方通道,阻礙人流及其他社團人員進入攤位。
- 攤位的裝飾、裝置或展品必需與是次活動主題 Chain Chronicle 有關。
- 請勿擅自移動或挪用主辦單位的佈置或裝飾,以及任何屬於會場的設備或器材。
- 請保持所有桌椅完整及整潔,不得在任何主辦單位提供的設施鑽孔、加釘或塗污。
- 如需要張貼任何物品於會場設施上,請注意所用的物料。移除張貼物品後請自行清理,切勿留下任何痕跡。
- 主辦單位將不會提供會場電源。
- 主辦單位將不會提供桌布,社團如有需要,請自行準備。
離場安排:
- 活動將於 06:00pm 準時結束,請各參展社團於 06:30pm 前收拾好攤位並離開會場。
- 各參展社團必須確保於離開會場時帶走自行帶來之工具及物品,並於離開前清理所有雜物及垃圾,將主辦單位提供之垃圾袋綁好並放置於攤位桌子上再離開。
會場內相關規定:
- 活動會場內嚴禁任何違法行為。
- 請勿破壞場地設施並請保持地方清潔。
- 會場範圍內嚴禁吸煙,如有發現,主辦單位有權請違規人士離場,並不會退還入場費或作出任何賠償。
- 請小心保管財物及注意安全,如有失竊或其他意外發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如有失竊事件,主辦單位有可能尋求警方協助。
- 本活動設有飲品販賣區,歡迎購買。如要飲食,敬請檔主們自行小心,避免發生意外造成攤位上的任何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主辦單位會提供垃圾袋予每個參展攤位,請將廢物棄置於垃圾袋或場內垃圾箱內;離場時,請將垃圾袋綁好並放置於攤位桌子上再離開。
- 因會場通道空間有限,請勿邀請角色扮演者進攤位範圍內拍照,以免造成混亂。
販售物規定:
- 不得銷售並非以 Chain Chronicle 為主題的同人誌或各種商品。
- 嚴禁銷售任何市售商品,包括一手或二手、任何地方商業出版社出版的漫畫、畫集、精品及週邊產品等。
- 不得銷售任何其製造商標、版權或販賣權不屬於參展社團的物品。
- 如果是委託販賣,需要銷售屬於其他同人誌作家的作品,必須在攤位註明。
- 所有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中的被定為第II類的不雅物品必須依照有關法例密封,詳情請參閱下方【販售及展示成人向物品相關規定】。
- 嚴禁銷售任何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的被定為第III類的淫褻物品。
- 嚴禁銷售任何違反香港法律的商品。
販售及展示成人向物品相關規定:
- 根據香港法例第 390 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淫褻」和「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而物品分為以下類別:
【第II類】- 不雅: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
【第III類】-淫褻:完全禁止發布
- 嚴禁展示包含18禁(成人向)成份的物品,如刊物包含 18 禁成份,其見本(試閱本)必須將有關之內容密封;如週邊包含18禁成份,則不可公開展示。
- 工作人員將於開場前至各參展攤位上檢查展示品,包含刊物見本(試閱本)及週邊,以確保有關條例的遵守;參展社團如被發現有意或無意違反以條例,已屬違法,主辦單位有權終止其參展權。
- 社團如有販售第II類物品(成人向/18禁)之物品,必須遵照《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規定進行販售 :
WARNING︰THIS ARTICLE CONTAINS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 AND MAY NOT BE DISTRIBUTED , CIRCULATED , SOLD, HIRED , GIVEN , LENT , SHOWN , 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警告︰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2) 如封面或封底屬不雅,物品須以不透明封套密封,封套上只能展示該物品的名稱、發布日期、發行期數及售價;
3) 不可向十八歲以下人士進行販賣;
4) 須清楚而顯眼地印上其出版人的姓名或名稱、營業地點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
- 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違反以上規定,無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為不雅物品,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 $400000 及監禁12 個 月,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 $800000 及監禁 12 個月。
- 有關詳情,可參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第 24 條,上述之詳細內容及法規概以原文為準。所有違反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或《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參展社團一旦被發現,違規的商品將會被主辦單位沒收,於活動結束時才獲得發還,而有關參展社團不會得到任何賠償,攤位的負責人亦需要為違反法例負上全部責任。
- 如果違規的參展社團不合作,該攤位的參展社團將會被主辦單位馬上終止參展。
取消活動
萬一發生任何非主辦單位能夠控制的情況,如惡劣天氣等,以致未能繼續舉辦活動,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將活動取消、更改性質、更改規模、更改舉辦日期之權利,並不需負上任何責任。參展組織不得因此向主辦單位追討任何損失之賠償或已付之全數或半數租金。